| 高雄市长陈菊一审被判当选无效 震惊岛内政坛(18/6/2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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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18日 07:15:0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去年底举行的高雄市长选举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官司,经过半年的攻防,高雄地方法院15日宣判,国民党市长候选人黄俊英胜诉,民进党籍市长陈菊当选无效。 形势逆转岛内震惊 据台湾媒体报道,依台湾“选罢法”,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为二审定谳,原告或被告不服判决仍可上诉,但需依规定于收到判决书20日内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后,需于6个月内裁判。因此本件众所瞩目的选举官司可能要拖到明年初才能有最终判决结果。但是,一审判决已经足以震惊岛内政坛。 去年12月9日,北高市长选举投票,陈菊代表民进党在高雄参选,并以1114票险胜国民党候选人黄俊英。由于发生所谓“走路工事件”(贿选),当晚黄俊英即向高雄地院声请保全证据,要求查封全市839个投开票所全部选票及选举人名册等。高雄地院隔天裁定准予声请,并查封选票及选举人名册运至高雄市选委会封存。今年1月12日高雄地院首度开庭审理,3月12日起进行全面验票及验册,全案于5月11日辩论终结。 根据规定,若“当选无效”被判成立,黄俊英将递补为高雄市长;若“选举无效”被判成立,市长则将重选。 蓝绿阵营反应各异 陈菊当选无效的一审判决引发岛内政坛震撼,蓝绿高层人物纷纷发表看法。 马英九认为,这是还黄俊英一个公道,当选无效的判决证明选举一定要用正当方法,用不正当、没有证据的指控,造成别人落选,这种歪风一定要遏止。他同时表示,法官的做法“振聋发聩”,希望二审能维持原判,让选举歪风在岛内绝迹。 “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选举官司判决,有助改善台湾的选举文化,未来选举时应不会再出现不实控告、污蔑他人的“小人步数”。王金平还认为,官司虽未定谳,但已牵动明年选情,不只影响“大选”,对“立委”选情也会有冲击。 陈水扁16日则痛批法官判决不公,17日下午更前往高雄为陈菊加油打气。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则强调,将全力支持陈菊上诉。谢长廷更批判决草率,苏贞昌也特意跑到高雄慰问陈菊,以示支持。陈菊方面表示将“上诉到底”。 媒体提醒蓝营冷静 黄俊英阵营在听到判决之后欢声雷动,黄俊英随后发表声明,称这次胜诉是“迟来的正义”。高雄市议会议长庄启旺则呼吁陈菊立即辞职。 《联合晚报》16日发表的一篇特稿指出,判决陈菊当选无效,对日益恶质的台湾选举文化发挥了正本清源的作用,但蓝营的人不必高兴得太早,因为二审可能会有变化。 文章认为,判决理由主要是认为陈菊阵营散布“跑路工事件”,足以影响黄俊英选情,属“选罢法”103条“其他非法方法”的范畴,而不是因为全面验票结果,发现黄俊英的票数多于陈菊,认定陈菊当选无效。所以,陈菊上诉后,二审法官怎么判还很难说。 文章指出,二审也是独立审判,不受一审判决的拘束。一旦二审合议庭有不同见解,改判陈菊当选有效,黄俊英连上诉的机会都没有。因为这是件二审定谳的官司,说翻就翻。果真如此,黄俊英及其支持者就可能空欢喜一场。 文章说,未来6个月内,双方阵营在二审期间势必铆足了劲,对陈菊所为是否构成“选罢法”103条的非法事由进行攻防。黄俊英阵营不要因一时的胜利而乐昏了头,陈菊阵营量必也不会气馁,最后的决战才正要开始。(特约记者 邰文欣)
据台媒报道,针对陈水扁利用探视陈菊的机会,公开批评判决高雄市长陈菊当选无效的一审法官故意歪曲事实,国民党高雄市党部主任委员许福明17日指出,陈水扁此举严重干预“司法”,与民进党最近以铺天盖地方式,企图“抹蓝”法官与影响二审判决,同出一辙;这种卑劣作法,一定遭致民众唾弃。>>点击详细 据台媒报道,高雄市长陈菊的当选无效,将引发一连串政治效应。高雄市国民党的议员已经敲起战鼓,要求陈菊必须请辞或请假,否则将杯葛议事,不让她行使高雄市长的职权;中国国民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黄俊英也表示已做好重选的准备。民进党方面,则是在16日下午成立了紧急应变小组,力挺陈菊。>>点击详细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 张勇)综合台湾媒体报道:经过近半年的审理,高雄市长选举诉讼15日下午由高雄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现任民进党籍市长陈菊因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被判“当选无效”。>>点击详细 新闻背景:去年12月高雄市长选举前夜,陈菊阵营突然召开记者会,公布国民党籍参选人黄俊英阵营所谓涉嫌贿选的录像带,随后黄俊英在选举中以微弱差距落选。但黄俊英方面认为民进党阵营以“抹黑手法”打击黄俊英,表示不接受选举结果,并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了“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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