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英九:"特别费"案若一审有罪 也要参选到底(2/4/2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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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5 | ||
2007年04月02日 08:29:2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前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4月1日表示,即使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案一审判决有罪,他仍会继续参选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至于副手人选,他的第一优先还是台“立法院长”王金平。 马英九1日在接受台湾《联合晚报》专访中,坚定表达参选到底的决心。他明白指出,若“特别费”案一审判决有罪,他仍会参选到底,同时强调,依台湾地区相关规定,三审定谳才会丧失参选资格,他不会被诉讼官司所困,一定会坚持到底,争取最后胜利。 马英九还首度勾勒出副手搭档人选条件,即“本省籍、性别不拘、中南部政治精英、能创造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有互补性、并且独当一面”。 马英九也再三强调,一旦他获得国民党的正式提名,台“立法院长”王金平绝对会是他优先征询搭档的第一人,“只要王‘院长’同意,就配起来了。”马英九重申,在吴伯雄代理国民党主席期间,他与王金平都曾公开承诺,会优先征询对方搭档意愿,他绝对会信守承诺。 对于岛内媒体报道有党员将在6月国民党“全代会”上,自发性提案修改党章,将一审判决有罪,修改为三审定谳才不得获党提名,为国民党与马英九可能的危机彻底解套。对此,马英九表示,为个人量身修法并不适当,但如果党内有其他类似情形,是通案,需要在政策面上调整检讨,则需交由党代会做通盘考虑,非他一介党员能够干预。 马英九1日下午在台南出席公开活动时,对媒体重申了上述想法,对于4月3日“特别费”案开庭,马英九指出,民进党企图用诉讼纠缠他,是无法达到目的的。
据台媒报道,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1日表示尊重马英九一审有罪也要参选到底的决定,并提醒马英九小心民进党操纵“司法”。 国民党内台湾地区领导人初选2日开始领表,马英九1日接受台湾《联合晚报》专访时首度表明,若因“特别费”案一审遭法院判决有罪,仍会参选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到底。 >>点击详细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中央规划暂定于6月24日举行全代会,会中将通过中常会提报的台湾地区领导人提名人选及副手人选,确定国民党2008年参选搭档。>>点击详细 国民党中央规划,暂订于6月24日举行十七届二次全台党代表大会;会中将通过5月30日中常会提报的台湾地区领导人提名人选,及提名人所提的副手人选,确定国民党2008年参选搭档。>>点击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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