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领事证件   侨务   文化   商务   教育   科技   专题   关于我们  
    首页 > 专题 > 反对邪教
 
对李洪志“新经文”《修改》的修改
2004/12/16

2004.08.26    中国反邪教网

    我们早就注意到,李洪志不是人,他自称是神,而且他的神格不断攀升;李洪志的文章也不叫文章,叫什么“经文”,并且后来发表的叫“新经文”,早先发表的也不叫“旧经文”,而叫“原来的大法书”。我们还注意到,即便是“新经文”,也是时有修改的,而且越修改越糊涂,甚至是一塌糊涂。这样的“经文”俯拾皆是,李洪志今年3月26日发给“明慧网”《修改》,便是典型的一篇。短短180多字的“新经文”,提出了对“三个字”用法的重大修改,读后令人啼笑皆非。

    第一个字,是“目的”的“的”字。李洪志说:“今后所有大法书中的‘目的’的‘的’都改回‘目地’的‘地’,这个‘的’在法的内涵中与‘地’完全不同,这是现代人否定中国古文化内涵造成的。”

    对“的”和“地”在“法轮大法”内涵中如何不同,我们的确莫名其妙,不知所云。但说到“否定中国古文化内涵”,则关系重大,很有辨清是非的必要。

    《说文·日部》:“日勺;明也。从日,勺声。”本意为鲜明。俗作“的”,从白,其义不变。又借为“弓勺”(从弓勺声),表示箭靶的中心。“目的”的“的”就是指靶心,泛指要达到的目标。对于“地”字,《说文·土部》解释为:“元气初分,轻清阳为天,重浊阴为地,万物所陈列也,从土也声。”本义是指土地、田地、领域、地区、地点、地位、地步等,与“目的”的“的”字含义相去甚远。将“目的”改为“目地”,正是对中国古文化内涵的否定。

    第二个字,是“非常地”的“地”字。《修改》说:“还有如‘非常地’、‘真正地’、‘立体地’等这种‘地’的用法也改变了内涵,应该改为‘的’才对,不是指目地地点与地方的意思都要用‘的’为好。”

    “的、地”在语句中作结构助词如何用法,是连小学四年级的学生都懂得的。“的”用在名词的前面,起连结中心词和修饰、限制词的作用;“地”用在动词或形容词的前面,起连结中心词和限制词的作用。在这里,李洪志将“地”改为“的”,无非是故弄玄虚、标新立异,显示自己不同凡响,但在正常人看来,纯属文理不通,胡编瞎造,改变了传统文化的内涵。

    第三个字,是“前进”的“进”字。《修改》强调说:“再就是‘前进’的‘进’字,这是向井里走的意思,所以还是改回繁体的‘進’为好,越走越佳嘛。”

    李洪志把繁体“進”字中的“隹”(zhuī)误认为“佳”(jiā),是大错特错了。“隹”(zhuī)为象形字,甲骨文像跳跃的鸟雀形,金文大同,篆文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隹”。《说文·隹部》:“隹,鸟之短尾总名也,象形。”本意为短尾巴的雀鸟。雀鸟向前跳动会意为進。根据历代字书的解释:進,登也,升也,前也。因此,就其所处的地位向上、向前皆称为進。“佳”(jiā)字为形声字,篆文从人,圭声。隶变后皆书写作“佳”,并大言不惭地卖弄说“越走越佳”,这距中国古文化内涵有十万八千里了。

    其实,对李洪志这样一个“文革”中的初中毕业生,一般说来不必在文字上与之较真,但他竟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缺乏深刻了解或者说准确了解的西方世界信口雌黄,招摇撞骗,为了防止谬种流传,为了捍卫祖国语言的纯洁与健康,我们不能不认真对待,纠其谬误,以正视听。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