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申办中国签证有关问题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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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06 | ||
近一段时间,有的华人朋友来我馆申请赴华签证时遇到一些问题,主要原因是其提供的材料不全。为方便各界朋友申办中国签证,特做以下说明: 第一,在中国出生,后加入外国国籍者,第一次申请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和护照个人信息资料页复印件。出生在中国(含港、澳、台)且曾获发中国签证的外籍华人,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须提供原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换发护照上的姓名与旧护照不一致,需要提供有关官方证明文件。 第二,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供所需材料,是领事官员的职责,也是国际上各国通行做法。我领事官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适当种类签证,并依个案具体情况要求申请人面谈,或提供其它材料。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审核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才能决定是否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其它材料。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一直致力于为签证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目前,美国公民,包括广大华人,申请赴华签证手续已大大简化。申请人不必亲自来总领馆申请,可以委托亲友或旅行社代为办理。申请签证时间正常为四个工作日,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办理当天加急。我们要求窗口接案人员做到礼貌、专业、高效,力争使所有来到签证大厅的申请人都得到满意的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我们的工作,欢迎大家特别是广大华人对我馆签证工作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如对签证工作有疑问或需要咨询,可写信、发电子邮件(邮箱:visa.sf@gmail.com)或传真(传真:415-563-4861)与我联系。我馆地址是:Visa Office, 1450 Laguna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15,签证厅入口在领事馆办公楼临Geary Blvd一侧。从领事馆正门(1450 Laguna Street)往Geary Blvd方向前行至交通信号灯(不要过马路),右转,前行(1/2 block) 即可到达签证厅入口。 中国传统新春佳节将至,签证办公室将于2月15-16日停止对外办公,2月17日恢复对外办公,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顺祝广大华人华侨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旧金山总领馆签证组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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