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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籍华人邵裘德案的有关情况
2003/08/20

前一阶段,旧金山湾区《圣何塞水星报(SAN JOSE MERCURY)》和湾区主要中文媒体对美籍华人邵裘德(JUDE SHAO)案进行了报道。从媒体报道看,似对以下三方面问题存有疑问,即:对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等犯罪行为的指控是否成立;中国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审理过程是否保证了邵的司法程序权益;是否存在税务人员索贿问题。

我馆特向中国司法部门进行了了解,现愿就该案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邵裘德罪名是否成立问题。上海市高级法院2001年复查了邵的申诉,确认原一、二审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在收到中国一些法律专家出具的关于邵案的《法律意见书》后,上海高院再次进行了复查和审核,认为原审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目前,法院尚未收到《法律意见书》中提及的邵出具的三项新证据。如邵向法院直接提供这三项新证据并提出申诉,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同时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原裁判的执行不能停止。 二、邵司法程序权益得到了保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对该案的一审和二审中,均严格依法办理,如向邵送达起诉书,告知邵聘请律师,邵的家人和美驻上海领事馆官员旁听了该案的公开审理。法院还确保了邵提供新证据等诉讼权利,依法调查和核实犯罪事实,对证据进行法庭质证,听取邵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辩护意见等。   三、关于税务人员索贿问题。邵案是在上海市税务大检查中被发现的。如邵认为存在税务人员索贿问题,可向中国检察机关举报。如经查证属实后,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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