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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12月6日赴拉斯维加斯办证通知
10-29-2009

  为服务侨胞,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签证组将于2009年12月6日到拉斯维加斯(Las Vegas)现场受理中国护照、旅行证和健在确认证明申请。欢迎您积极前往办理有关证件。

  一、 办公时间和地点:

  12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5:00,无需预约。

  地址:拉斯维加斯顺发超市二楼,5115 Spring Mountain Road, Las Vegas, NV 89146,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vegas1688.com/signup/

  二、 受理的申请种类:仅限(一)中国护照正常换发,(二)旅行证,(三)健在确认证明。如需申请其他各类证件,如赴华签证、认证、公证,请到领事馆办理。

  三、 受理办法:签证领事当场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我们将签发受理单,请您依照提示自行邮寄有关资料至领事馆。

  四、 注意事项:

  1、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有关的办证须知,并按要求准备完整、清晰的申请材料,包括提前填妥申请表,准备好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用A4/LTR size的纸张)、符合要求的中国护照照片。如您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恕无法受理。

  2、 邮寄办法:请依照受理单上的提示,将(1)护照原件、(2)审核装订好的申请资料、(3)受理单标明数额的Money Order或Cashier Check以及(4)贴足邮票的回邮信封尽快寄到领事馆,否则您的受理单将于受理之日起三周后失效,领事馆将不接受该项邮寄申请。家庭数位成员换照可以将材料放在同一只信封寄出,回邮信封也可只提供一个,但由于旧护照将随同新护照一起寄回给申请人,因此须贴足回邮邮资,具体需要多少邮资,请咨询邮局。

  通过邮局或邮递公司寄送文件,可能发生文件丢失、损坏等意外情况,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总领馆概不负责。收件人地址请务必写清楚。邮寄前请自行留一份材料复印件备份。不接受first Class or Certified Mail,建议选择USPS Express Mail或FedEx或UPS,注意:请选择邮件抵达时间为我馆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5:00),不要选择抵达时间为周末或节假日,以免造成延误,我们不负责给邮局打电话要求重新投递或去邮局取件。

  邮寄地址:Visa Office(护照), 1450 Laguna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15。

  3、 收费标准:护照55美元,旅行证25美元,姓名加注10美元,每一个回邮信封邮寄服务费5美元。办公现场不收费,申请人需要将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随申请材料一同寄到总领馆,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请注意:不收现金、公司支票和个人支票。

  特别声明:总领馆在办公现场不收取任何费用。组织方在办公现场提供服务(包括租借场地、照相、复印、邮寄等)收取的费用与总领馆无关。

  示例:家庭成员申请换发护照所需回邮信封和总费用表

家庭成员人数

回邮信封

总费用(不含回邮邮资)

1

1

55 + 5 = 60美元

2

1

55×2 + 5 = 115美元

3

1

55×3 + 5 = 170美元

4

2

55×4 + 5×2 = 230美元

5

2

55×5 + 5×2 = 285美元

  4、 办证所需时间:自收到您的邮寄申请资料之日算起,正常情况下,中国护照需2个月可办妥寄出,旅行证需10个工作天可办妥寄出,健在确认证明当场办理。您收到证件的时间我们无法预计,这取决于您选择的回邮方式。如您的申请在领事馆审核时发现疑问,我们将与您联系,这种情况下办证时间不能确定。此外,恕无法受理急件申请。

  5、 查询:如三个月后仍未收到护照,请提供受理单上的CASE#,通过传真或邮件查询。传真:(415)5634861,电子邮件:visa.sf@gmail.com ,领事馆网站:www.chinaconsulatesf.org

  五、 办证须知:

  (一) 中国护照换发

  1、只受理护照剩余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护照换发申请。如您的护照已过期但仍有合法美国居留身份,可申请正常换发护照。

  2、如您属于以下情况之一:护照遗失或损坏、在美国签证过期、无合法身份,或被签证领事认为属于其他非正常换补发护照申请,恕无法当场受理您的申请,您必须亲自到领事馆接受面谈和递交申请。

  3、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前来递交申请,不可交由他人代办。

  4、提供填写完整并签名的护照/旅行证申请表一张 、护照照片两张(照片要求见第7项)。

  5、提供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请注意:不需要复印整本护照和签证页(Visa页),复印个人信息资料页(带照片的首页),复印延期或加注页(如有),复印来美签证页、出入境验讫章页和I-94页。

  6、提供在美国合法、有效的居留、工作和学习签证(如绿卡、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I-512L、H1B、F1及I-20、J-1[DS-2019]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居留、工作和学习签证过期或将要过期(两个月之内),且正在申请延期或调整身份,须提供移民局批准居留和签证延期或调整身份的通知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恕不受理持B1/B2签证短期来美国的换发护照的申请。

  7、护照照片要求:一式两张,小二寸(48mmX33mm),彩色近照(6个月以内),背景只可为白色或很淡的蓝色。头部正面(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无帽饰,眼镜不能反光,头像居中,面目清晰,眼睛和面部周围及头像后部不能有阴影,照片不能太暗或太亮,不能有污迹、划痕或拆痕。请不要在照片背面写名字。

  8、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后改用夫姓,或绿卡姓名与护照拼音不一致,可申请护照姓名加注。须提交与美国公民结婚的证明书及配偶的美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美国绿卡(卡上为需要加注的新名字),或法院正式的改名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护照正本及复印件(复印带照片的资料页、延期页、加注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一份,并附小二寸彩色近照一张(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二) 旅行证

  1、 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前来递交申请,不可交由他人代办。但6岁及以下儿童除外,可由父母代为申请。如只有父或母一方来递交申请,必须同时提供另一方同意该儿童办理旅行证件的亲笔信或委托书。

  2、 提供填写完整并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的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一张、近期彩色护照相片一式两张。申请表上必须填妥儿童的中文名字。

  3、 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须提供该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以及父母双方的中国护照及有效居留签证(H1B、F1和I-20等)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 定居美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没有回乡证或台胞证而需返大陆的,请提供本人有效特区护照或旅行证件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以及美国绿卡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三) 健在确认证明

  1、 申请人需本人亲自前来申请。

  2、 提供填写完整并签名的健在确认表一张。

  3、 提供有效护照复印件一份。中国公民另需提供绿卡或签证复印件(如有)一份。

  4、 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如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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