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血统儿童赴华 | ||||||||||||||||||||||||||||||
| 2007年1月修订 | ||||||||||||||||||||||||||||||
一、凡在美国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如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已加入美国籍(持美国护照)或已取得美国绿卡,前往中国应办理签证。 1、首次申请赴华签证,请提供: (1)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儿童护照正本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父母双方护照及美国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签证申请表一份,2×2英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一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2、有过来华记录的儿童如再次申请签证,无需再提供儿童出生证、父母护照、绿卡等资料。如使用过的中国签证不在现护照上,还需提供一份原签证复印件。 二、在美出生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并均未取得美国绿卡,回中国应申请中国旅行证。请提供: (1)儿童美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在美居留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所持美国签证及I-94卡或移民局颁发的其它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一份,2×2英寸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用照片三张(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两张用于制作旅行证)。 三、办理方式及时间 1、申请签证:申请人可亲自来馆办理,也可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机构代办,但不接受邮寄申请。 2、申请旅行证:申请人须亲自来馆办理。 3、正常取件时间为4个工作日。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取证(仅限奔丧、探视病人或紧急公务人员),另收30美元加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收20美元加急费。 *无需提前预约 四、费用、有效期(Validity) 和停留期(Duration of Stay)
30天,最长180天 30天,最长90天 签证 半年多次 6个月 30天,最长90天 130美元 签证 一年多次 12个月 30天,最长90天 130美元 通常情况下,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停留期为30天。停留期超过30天的,须在签证申请表特别注明并经领事官员批准。到中国后如需延长停留期,应向当地公安局申请。 接受现金、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 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五、申请表由儿童父母代为填写、签署。请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2、中国签证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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