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窗口回邮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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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1/06 | ||
一、申请人如不便来馆取回证件,在递交申请时可同时申请证件窗口回邮服务。 二、申请窗口回邮服务,请提供已支付邮资的回邮信封,仅限:PRIORITY MAIL或EXPRESS MAIL。申请人须在回邮信封上填写准确的回邮地址,勿使用邮票机打出的METER STAMP邮票。 三、付费方式 申请人需即时预交证件申请费用和邮寄服务费(每个信封/邮袋邮寄服务费为5美元)。仅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恕不接受信用/现金卡、现金、公司支票和个人支票。有关费用详见:http://www.chinaconsulatesf.org/chn/qianzhen/t58461.htm 四、邮件寄出时间 正常情况下,对于旅行证、签证、公证和认证,本馆在收到申请后的第10个工作日后寄出;对于护照,本馆在收到申请后的第30个工作日寄出。 五、注意事项 1.窗口回邮服务被受理后,我馆需持有关取证单代申请人交费,因此申请人暂时不会得到收据。申请人如果需要,可向受理人员索要取证单号码。交款收据及办妥的证件我馆将会一并寄给申请人。 2.证件申请受理后如申请人提出撤销申请,不予退费; 3.申请人需自行掌握邮件tracking number,以方便本人向邮递公司查询。对邮局造成的证件丢失、损坏、延误及申请人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而造成的证件丢失、延误,本馆概不负责。 六、我馆地址: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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