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童寄养委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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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1/07 | ||
如申请人拟委托国内的亲友抚养在美国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可办理《寄养委托书》。该公证仅证明申请人的签字或印鉴属实,证明其委托行为的成立、变更或撤销。本馆只为在美居住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持美国或其它国家护照的人士,可在美国有关部门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后亲自来馆或寄至本馆申办认证手续。申请公证应由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提出,并亲自来馆办理,因事不便前来者,请在美国有关部门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后委托他人或寄至本馆申办认证手续。认证手续详情请参阅办理认证须知。 一、办证要求 1、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2、填写《寄养委托书》,请使用黑色水笔,字迹要清楚,不能有任何涂改。请务必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寄养委托书》上签名并写上当天日期; 3、提供被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提供被寄养儿童父母的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美国有效居留证或来美有效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孩子送回国后,请被委托人持《寄养委托书》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居留手续。 二、办证时间和费用 1、正常取件时间为4个工作日,每份20美元。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取证(仅限奔丧、探视病人或紧急公务人员),另收30美元加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收20美元加急费。 2、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MASTER和VISA卡,不接受现金、公司支票和个人支票。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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