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修订
一、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可为在美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委托书、声明书、诉状等签名属实公证。
二、申办委托书、声明书、诉状等签名属实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居住地所属领区的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总领事馆领区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照片的资料页、延期页和加注页)。在美居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绿卡、工卡、有效签证及I-94卡或其他移民局颁发的身份证明文件;
2、《公证、认证申请表》(G1)一份;
3、根据所需办证种类填写《委托书》、《声明书》、《民事起诉状》或《民事答辩状》等。
请注意:
•填写公证类文件请用黑色水笔。
•涉及财产转移的委托书、声明书等公证,应提交有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
•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不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当事人可向美国公证员( Notary Public )申办公证和州务卿认证,再按认证程序来我馆办理认证。
•委托他人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应办理授权委托书以及民事起诉状或民事答辩状签名属实公证。
•办理在华寄养儿童委托书,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应亲自到使领馆办理儿童寄养委托书签名属实公证,并提交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只能按认证程序办理委托书认证。
申请人如不便亲自前往大使馆和总领事馆,或已加入外国国籍应向美国公证员( NOTARY PUBLIC )申办公证和州务卿认证,再按认证程序来我馆办理认证。
三、办证时间和费用
1、正常取件时间为4个工作日,每份20美元;涉及商事财产的委托书、声明书公证每份40美元。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取证(仅限奔丧、探视病人或紧急公务人员),另收30美元加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收20美元加急费。
2、接受现金、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公司支票。向大使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向总领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附 录
一、处理房产委托参照事项(供参考):
1.受委托人(XXX)为我办理继承手续,向房管部门登记领取房屋契证(书)手续;
2.对房产进行管理,修缮,订立租约收取租金,办理修缮拆建手续或签订有关征地拆迁的协议;
3.缴纳房产的税款和支付一切费用;
4.如房产引起诉讼,代我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应诉,受委托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申请执行;
5.受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聘请律师,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
6.受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7.受委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8.此委托书有效期为__年。
二、民事诉讼委托权限包括(供参考):
代为调查;提供证据;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调解;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代为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权等。
三、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注意事项:
继承权不可转让,但可宣布放弃。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权,不能再将其放弃继承的份额转让他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提交有关财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等相关文件正本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