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须知 | ||
|
|
||
| 2009/04/18 | ||
一、目前,本馆不具备受理和递送澳门特区护照和旅行证的申请的条件。海外澳门特区护照或旅行证的申请人应直接向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提交有关申请。 1、申请人可向我馆或直接向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 "海外邮寄申请须知"。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 澳门议事亭前地20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收 Director of Identification Department of Macau SAR Largo Do Senado, No. 20, Macau (via Hong Kong) 二、澳门居民在澳门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5:45)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径与澳门身份证明局局长联系,移动电话:(0853)6813664。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 电话:(0853)356615 传真:(0853)374300 四、居住在本馆领区内的无有效旅行证件(如证件遗失或过期、被遣返)的澳门居民需返回澳门的,可向本馆申请旅行证件,但须经过身份核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