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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国护照人员赴香港

2009年3月修订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前往第三国者,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在香港过境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但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的台湾居民, 可在符合一般入境规定情况下,以访客身份在港停留不超过7天,无需按现行规定同时持有效的内地入出境签注。
 

 二、自内地途经香港,除应有中国护照、联程机票外,还需持有前往国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如美国绿卡),可在香港过境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三、中国公民专程赴港从事商务、旅游等活动,无论停留时间长短,均需申请进入许可。

  • 在美国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工作、收入或正在就读,且已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绿卡)或长期签证的中国公民前往香港,可向中国使领馆申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多次进入、每次停留不超过14天的香港进入许可。
  • 在美居住未满一年,有固定工作、收入或正在就读,且有返回美国有效签证的中国公民,前往香港,可向中国使领馆申请三个月有效、一次或两次进入、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的香港进入许可。

  四、中国公民赴港就业、学习、培训、定居、亲属团聚等,须申请相应进入许可。此类申请须经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同意。申请具体要求请查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址http://www.immd.gov.hk/index.html。申请人可向中国使领馆递交申请或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

  五、申请要求:

  1、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根据赴港目的,选择填写下列新版赴港签证/进入许可申请表:

来港目的

申请表

入境指南

1

  旅游 / 过境

  ID 1003AID 1003B

  ID(C) / (E) 1004

2

  就读

  ID 995AID 995B

  ID(C) / (E) 996

3

  投资 (开办 / 参与业务)

  ID 999AID 999B

  ID(C) / (E)  1000

4

  受养人来港居留

  ID 997

  ID(C) / (E) 998

  3、2X2英寸照片一张。

  4、提供返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绿卡、有效回美签证等。

  5、不接受邮寄申请

  六、取证时间和费用

  进入许可申请费,10 美元。中国使领馆自行审发的进入许可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加急申请,1个工作日取证(限奔丧、探视病人或紧急公务人员),收30美元加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加收20美元加急费。我馆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MASTER和VISA卡,不接受现金、公司支票和个人支票。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需经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批准的进入许可,处理时间视入境事务处答复而定,恕不办理加急。

  · 无需提前预约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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