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您持有下列有效证件之一,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2.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
3.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ID);
4. 香港身份证明书(CI);
5. 回港证;
6. 有有效回港签证、进入许可或批注的香港签证身份书(DI);
7. 海员身份证("跳船者"除外)。
二、护照遗失或过期者赴港
1. 如果您的护照遗失或过期,但有有效的ID原件,您应亲自到本馆申请旅行证返回香港;
2. 如果您的所有证件均遗失,请您:
a:填写"申请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登记表";
b: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申请表,写明姓名、与本人有关的2个在港亲属、朋友的电话及住址等;
c:提供遗失证件复印件;
d:交2×2英寸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
e:我馆将申请人材料传真香港入境处,待其批准后,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返港。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