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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同胞返港
2009/09/05

  一、如果您持有下列有效证件之一,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2、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

  3、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ID);

  4、 香港身份证明书(CI);

   5、 回港证;

  6、 有有效回港签证、进入许可或批注的香港签证身份书(DI);

  7、 海员身份证("跳船者"除外)。

  二、护照遗失或过期者赴港

  1、 如果您的护照遗失或过期,但有有效的ID原件,您应亲自到本馆申请旅行证返回香港;

  2、 如果您的所有证件均遗失,请您:

  a、填写"申请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登记表";

  b、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申请表,写明姓名、与本人有关的2个在港亲属、朋友的电话及住址等;

  c、提供遗失证件复印件;

  d、交2×2英寸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

  e、我馆将申请人材料传真香港入境处,待其批准后,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返港。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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