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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护照换发和补发
修订

2009年4月修订

  一、因公常驻美国人员须凭国内发照机关的通知来总领馆办理因公护照换照和补照。请提供: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2、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换照,请提供小二寸护照照片两张,申请补照,请提供护照照片两张。 护照照片必须符合要求,请点此处查看护照照片要求

  4、申请补照者,还需填写《护照遗失报告》一份。内容包括:护照遗失或被盗时间、地点、经过,护照号码、签发地点、发照时间、有效期、工作单位等;

  5、领事官员要求提供的与申请有关的其它材料;

  6、如申请人不能提供发照机关的办证通知,总领馆将报回申请人的材料请示处理意见。

  二、申请方式

  换发、补发因公护照须本人亲自来总领馆办理,不可邮寄申请,也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取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1、换发因公护照:25美元;补发因公护照:50美元;

  2、正常取件时间为20个工作日,无加急服务。需向国内请示的案件,取证时间不能确定。

  3、本馆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MASTER和VISA卡,不接受现金、公司支票和个人支票。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自行与国内有关部门联系护照事宜。总领馆将根据原发照机关的通知办理;

  2、已报失护照将被宣布作废。补照后如申请人又找回已报失护照,请送回我馆注销。持用报失护照将被拒绝入境并受处罚。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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