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私护照换发 | ||
2008/04/14 一、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可换发护照 1、护照即将到期; 2、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 3、护照过期; 二、请提供: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H1); 2、护照照片两张(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具体要求附后); 3、原护照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4、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如绿卡、工卡、结婚证、学生证、出生纸、来美有效签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领事官员要求提供的与申请有关的其它材料。 三、办证方式 换发护照,必须本人亲自来总领馆递交申请,不接受邮寄或委托他人办理。 递交申请,无需提前预约。 1、取件时间为:40个工作日,无加急服务。 收费:55美元 2、本馆只接受现金、汇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和公司支票,不接受个人支票。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五、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再申请换发中国护照。 2、护照照片要求: 1/照片须是彩色照片。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数码打印照片、生活照片等不能制作护照。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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