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照分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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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修订 随父或母合用一本护照的儿童,可申请分离护照。 一、 请提供: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H1)一份; 2、2×2英寸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用近照三张(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两张用于制作新护照); 3、护照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4、儿童父母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如绿卡、工卡、结婚证、学生证、来美有效签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领事官员要求提供的与申请有关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方式 护照合用人须一起亲自来总领馆办理,不接受邮寄申请。 三、取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1、正常取件时间为15个工作日,收费:每本护照55美元。无加急服务。 2、本馆只接受现金、汇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和公司支票,不接受个人支票。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四、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再申请分离护照。 2、如护照合用人已加入美国国籍或取得美国护照,请在申请表上注明。
相关表格: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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