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领事证件   侨务   文化   商务   教育   科技   专题   关于我们  
    首页 > 领事证件 > 护照、旅行证
 
旅行证
04/2009修订

  一、《旅行证》是发给中国公民的代替护照的临时旅行证件,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两年。

  二、《旅行证》的颁发对象:

  1、旅居美国、未持有效《回乡证》,需赴内地的港、澳中国公民;

  2、未持有效《台胞证》,但拟前往大陆,或需从国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台湾中国公民;

  3、无有效旅行证件,需回国的中国公民;

  4、在美国出生的儿童,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且未获美国(或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者;申请方法见中国血统儿童赴华

  5、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

  三、申请人须亲自来本馆递交申请,同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2、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2张(具体要求详见《护照、旅行证照片要求》);

  3、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4、其它与申请有关的材料。

  5、在美出生的中国血统儿童,申请表需填写中文姓名。

  四、办证时间和费用:

  1、正常取证时间为:4个工作日,收费25美元。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取证(仅限奔丧、探视病人或紧急公务人员),另收30美元加急费; 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收20美元加急费。需核实身份的申请,取证时间不确定,无加急办理。

  2、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MASTER和VISA卡,不接受现金、公司支票和个人支票。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相关表格:

       http://www.chinaconsulatesf.org/chn/qianzhen/fzlxz/W020041229588574699995.gif《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章】